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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础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真题演练第256期

2019-03-30 10:52:29教育基础知识20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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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教师的批评与不赞扬,与学生的学习成绩(     )。
A、没有关系
B、关系不明显
C、存在负相关
D、有利有弊
【答案】C
【解析】教师的批评与不赞扬越多,就越容易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学习成绩也就越差,两者呈现出一个负相关的关系,相反教师多加赞扬和鼓励,学生成绩也就变得好转。故选C。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指定本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答案】A
【解析】《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总则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指定本法。故选A。
53.“素质教育既要实现功能性的目标,又要体现形成性的要求,通过实现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学生个体的最优发展。”说的是素质教育的(     )特点。
A、发展性
B、全面性
C、未来性
D、基础性
【答案】B
【解析】素质教育的全面性是指素质教育既要实现功能性的目标,又要体现形成性的要求,通过实现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学生个体的最优发展。本题考查的是素质教育的全面性的概念。故选B。
54.中国宋朝以后,(     )成为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
A、四书五经
B、六艺
C、三科
D、四学
【答案】A
【解析】四书五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教育的基本内容,四书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是《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六艺是礼乐射御书数,是奴隶社会的主要教育内容;三科是文法、修辞、辩证法,四学是算术、几何、天文、音乐,三科四学是欧洲中世纪教会教育的主要内容,即七艺。故选A。
55.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     )。
A、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B、我国基本国情
C、《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D、教育内在规律
【答案】D
【解析】只有依据教育在内的规律来确立有关的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才能更好的发展教育。
56.(     )是指教师与他人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表示尊重、友好的行为规范。
A、礼节
B、礼仪
C、礼貌
D、问候
【答案】C
【解析】教师礼仪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涯中,应遵循的礼仪规范和程序,具体表现为礼貌、礼节、仪式等。礼貌是指教师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表示敬重、友好的行为规范;礼节是指教师交往过程中表示问候、致意、祝愿等惯用形式;仪式指在一定场合举行的具有专门程序规范化的活动。故选C。
57.教学目标的功能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测度功能和(     )。
A、利益功能
B、教育功能
C、影响功能
D、聚合功能
【答案】B
【解析】教学目标的功能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测度功能和教育功能。故选B。
58.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表明孔子很强调(     )。
A、因材施教
B、学习与思考相结合
C、学习与行动相结合
D、启发式教学
【答案】B
【解析】这句话为孔子所提倡的一种读书学习方法。指的是一味读书而不思考,就会因为不能深刻理解书本的意义而不能合理有效应用书本的知识,甚至会陷入迷茫。而如果一味空想而不去进行实实在在地学习和钻研,则终究是沙上建塔,一无所得。告诫我们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否则就会收效甚微。
59.我国正式颁布《义务教育法》的时间是(     )。
A、1957年
B、1982年
C、1986年
D、1990年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06年9月1日起实施。故选C。
60.王同学是一个调皮且不听老师管教的学生,新来的张老师为了找到有效管理王同学的方法,查看了王同学的日记,张老师的行为侵犯了王同学的(     )。
A、公正评价权
B、隐私权
C、人格尊严权
D、名誉权
【答案】B
【解析】(一)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如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二)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三)名誉权指学生有权享有大家根据自己日常生活行为、作风、观点和学习表现而形成的关于其道德品质、才干及其它方面的正常的社会评价,有权根据自己的优良行为而由特定社会组织授予的积极评价或称号,他人不得歪曲、诽谤、诋毁。(四)《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此项权利简称为“获得公正评价权”。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