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河北省宣化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24年1月·河北省宣化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B、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C、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D、
【2024年1月·河北省宣化县法院书记员】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
B、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
C、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
D、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答案】C
【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B项,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故并不存在开庭和辩论程序。CD两项,《民诉解释》第45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可见,在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之后,法院并不去从实质上审查权利申报的真实性,只对其进行形式审查。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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