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陕西省乾县检察院书记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
【2023年5月·陕西省乾县检察院书记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ldqu
【2023年5月·陕西省乾县检察院书记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B
【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④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A项是虚假宣传行为,C项是不正当有奖销售,D项是正当的经营销售行为。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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