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山西省定襄县检察院书记员】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3年11月·山西省定襄县检察院书记员】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D、
【2023年11月·山西省定襄县检察院书记员】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
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
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答案】C
【解析】A项,《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3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B项,《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①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②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③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④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⑤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⑥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⑦其他方式。所以可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本案属于强制猥亵案,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因此不应当公开审查。C项,《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1条规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本院批准逮捕和同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职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第12条规定,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检察院对于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职权进行初审,在初审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检察院才会进行立案,然后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D项,《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①预备犯或者中止犯;②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③过失犯罪的;④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⑤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⑥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75周岁的人;⑦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⑨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⑩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⑪可能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⑫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检察院可以建议法院变更强制措施,而不是应要求法院变更。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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