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2014年招聘86名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澄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公开招聘86名新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86名,其中中学教师10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4名,中职体育教师2名,中职高技能专业教师2名,中职技能专业教师8名,具体岗位见《澄海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对象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中小学教师、中职体育教师:①2012年至2014年澄海区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2012年至2014年澄海区生源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体育专业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①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澄海区户籍,具有全日制幼师专业(学前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②年龄35周岁以下,澄海区户籍,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中职高技能专业教师: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下同),汕头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研究生毕业人员;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汕头市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招聘专业要求相对应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4.中职技能专业教师:①年龄在40周岁以下,汕头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汕头市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招聘专业要求相对应的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区教育局、人社局于2014年6月下旬在区教育局、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及澄海教育信息网、澄海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4年7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澄华街道玉潭路)。
报考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相应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和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仔细对照《澄海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岗位及条件要求,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交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由区物价局核定)。招考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者于2014年7月15日(星期二)到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方法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规范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执行,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与资格复审: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职业技能和基本素质。中小学教师、中职体育教师的面试采取指定中小学相应学科一节课的内容进行说课,考查应试者教学基本功和处理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及心理素质。幼儿园教师面试考查幼儿教师必备的弹、唱、说、跳、画五项技能。职教中心专业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实际技能操作两种形式,考查应试者的教学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和面试考官结构比例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的规定执行。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职业技师资格证书(报考中职教师)、户口簿(户口已从澄海区迁往就读高校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巳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可提供原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代管人事关系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