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2014年招聘100名幼儿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其中普通幼儿教师70名,幼儿音乐教师10名、美术教师10名、体育教师10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学历和专业:
(1)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小学教育、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4.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基本材料,出具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
6.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由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0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
包头市第三十六中学(文化路和青东路交叉路口往东200米)。
3.报名须知
(1)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复印件。
(2)应聘者需下载打印并填写好《青山区2014年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摄像和信息录入。
4.资格审查
经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查后,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
5.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4:1的,按4:1确定招聘岗位人数。
6.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7月8日上午9:0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包头市第三十六中学)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笔试、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50%,能力测试成绩占50%。
1.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卫生学等为基本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公布成绩,分专业划出分数线,原则上按实际招聘人数的1:3公布参加能力测试名单。
2.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顺序、内容均以随机抽考的形式,分科目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能力测试各占总成绩5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体检入围人选。
4.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工作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体检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规定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笔试、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合格者,公示3天。
咨询电话:0472-3106109 监督电话:0472-3616620
六、待遇
聘用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工资1700元。
青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