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2014年招聘3名中学教师启事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和《关于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常教人〔2013〕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中学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人数为3人。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户籍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对象
拟进入直属中学的在职教师(现聘为教学岗位的教师,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考生可通过下述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有关信息:常州教育网(www.czedu.gov.cn)、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一)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报名与资格初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时间详见《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现场确认
应聘者按规定到招聘学校现场确认,并对照招聘条件向学校递交个人的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介、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各类获奖证书、论文材料以及能反映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材料原件退还,学校保留应聘者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视为报名无效。
招聘学校在现场确认时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的监督。
(二)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严格对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仅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