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27名幼儿教师启事
因工作需要,开发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将面向社会招聘27名非编教职工,经考核录用的,将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在职、应届不限,性别、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详见《开发区公办幼儿园2014年6月非编教职工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1.《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4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3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计划》中幼儿园“在职教师”指现在幼儿园任教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在职非编教师。
3.《计划》中“医务保健人员”在职是指在职在编或在职非编的医生、校医或医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3.学历、专业及经历要求
(1)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和专业要求:要求具有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或体育类等相关专业。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或体育类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历要求:在职教师要求现在幼儿园任教,且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保健医生岗位:
①学历和专业要求:要求具有儿童保健、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在职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医务保健人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均须儿童保健、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
②资历要求:在职人员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在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从事医务工作的经历。具备执业医生及以上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男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本《公告》及《计划》中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等为依据。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详见附件1)。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并负责通知应聘者。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与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14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898612,8687171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898612。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