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中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机
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机
中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农工委、法工委各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大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农工委岗位须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水利相关专业;法工委岗位须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法学类专业。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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