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禅城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5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
因工作需要,禅城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5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
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禅城区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5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专须为法律专业;本科不受专业限制,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工作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年收入约5-6万元。新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8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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