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市检察院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我院2016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市检察院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我院2016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市检察院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我院2016年面向全国机关单位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3、年龄35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近3年执法质量档案中无不良记载;
7、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有《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2、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及具体要求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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