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江苏省溧水县法院书记员】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23年4月·江苏省溧水县法院书记员】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C、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
【2023年4月·江苏省溧水县法院书记员】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
D、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A
【解析】A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B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7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C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D项,《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适用3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环境损害赔偿”,对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只要侵害行为在持续,随时可以主张要求停止侵害。故选A。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