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内蒙古托克托县检察院书记员】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3年11月·内蒙古托克托县检察院书记员】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答案】B【解析】ACD三项,人民法院不得建议
【2023年11月·内蒙古托克托县检察院书记员】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ACD三项,人民法院不得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撤回起诉,法院专司审判,并无侦查权,自然不能自行补充侦查。B项,《高法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本案中,法院在法庭审理时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可能影响定罪,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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