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安徽省阜南县法院书记员】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23年3月·安徽省阜南县法院书记员】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D、案件不能在
【2023年3月·安徽省阜南县法院书记员】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
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
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
【答案】C
【解析】A项,适用强制措施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指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方能采取,若无必要,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BC两项,强制措施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可知,检察院只有建议权,无权直接释放或变更。D项,《高法解释》第134条第2款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①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②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③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故选C。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