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新疆维吾尔于田县法院书记员】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
【2023年2月·新疆维吾尔于田县法院书记员】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答案】B【解析】A项,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
【2023年2月·新疆维吾尔于田县法院书记员】下列哪一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
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
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
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答案】B
【解析】A项,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这些行为。但《著作权法》并未赋予著作权人禁止他人接触作品的权利,所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接触作品,不构成侵权。本题中,刘某仅以不正当手段接触作品,并未实施发表、复制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因此不构成侵权。B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若软件复制品持有人明知是盗版软件而持有的,则为侵权,须承担赔偿责任。题中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构成侵权。C项,根据《商标法》、《商标法解释》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五湖公司的行为并不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D项,《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由此可知,我国《专利法》并不禁止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侵权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侵权行为。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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