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BD
【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本题中,甲起诉乙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之前,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法院依法可以作出缺席判决。B项,《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④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本题中,由于本案涉及人身损害的确认,甲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甲是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需住院治疗而没有到庭,其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正当理由而没有到庭的情形,因此法院可以依法决定延期审理。C项,《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题中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终结诉讼。因此,本题属于终结诉讼的情形之一,法院不应按撤诉处理。D项,《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2项规定,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中止诉讼。在本题中,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故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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