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信阳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9名,其中教育系统26名,卫生系统80名,县直其他事业单位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本公告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有工作年限和服务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 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 1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潢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地址:潢川县人民政府东10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报名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贴在报名表上),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由审查人员审查签字。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现场领取。
3、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程序的资格;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 11 月19日-11 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招聘程序、名额指标、结果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2)卫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3)其他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 11 月22日上午8:3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潢川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信阳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潢川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2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3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1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我县翌年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具体通知)。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本公告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下同)。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有工作年限和服务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 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 1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潢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地址:潢川县人民政府东10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报名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贴在报名表上),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由审查人员审查签字。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现场领取。
3、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程序的资格;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 11 月19日-11 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招聘程序、名额指标、结果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2)卫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3)其他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一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 11 月22日上午8:3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潢川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信阳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潢川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2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3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1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我县翌年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具体通知)。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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