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8月14日讯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发〔2008〕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应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8月20日为截止日期。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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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22日17︰30
查询、缴费时间:2014年8月21日-24日17︰3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A、B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8月24日17︰30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并于2014年9月3日-5日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C、D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8月24日-25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于8月24日17︰30前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8月24日上午8︰30-12︰0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渤海十六路与十七路中段)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显示报名成功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A、B类岗位1︰3、C类岗位1︰2、D类岗位不限比例。其中,B01岗位1︰5),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