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2014年特岗教师空缺岗位补录公告
一、报名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凡符合2014年招聘特岗教师简章规定,参加过2014年招聘特岗教师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130分以上,符合相关招聘条件,且未被确定为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用人选的,均可参加补录报名。
(二)已被确定为2014年特岗教师拟聘用人选的,不得参加补录报名;在参加第一次面试中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得再次填报前一次曾报过的市、县(区)的岗位,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公告的空缺岗位中对应本人参加笔试时的报考类别、学段、学科从中选报一个岗位;不得跨类别、跨学段、跨学科报名。
(四)第一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补录报名时间
补录报名时间从8月14日上午9:00至月15日下午17:00。
三、补录报名方式
补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在网上报名。网址:宁夏毕业生就业网(www.nxbys.com)。报名者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四、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
补录报名结束后,按照各空缺岗位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3(招聘1名的职位依次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2名,依报名情况核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暨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3]166号)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对经补录仍未达到招聘数的岗位,由教育厅、人社厅、监督组工作人员采取电话征询方式,从本次特岗相同类别、相同学段、相同学科职位报名考生中按有关规定调剂补充。
五、其他未尽事项,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公办室负责解释。
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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