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4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37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在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2日8:30—15: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镇竹儿弄1号)。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招聘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服务台登记并领取《领准考证凭证》。报名时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证》于2014年7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报考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和广播电视台岗位的需加试专业考试;报考雷甸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消防员岗位的需加试技能(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8月2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下的按1:3确定;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其中: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和广播电视台岗位按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考试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雷甸镇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消防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4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体能)测试对象。测试内容为一人两带连接操和1500米徒手跑,一人两带连接操合格成绩小于等于12秒,1500米徒手跑合格成绩小于等于8分,具体由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放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面试对象在技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岗位以新闻专业答辩代替面试。
距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新闻传媒发展中心和广播电视台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