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告
2014年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7月1日讯根据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办发[2008]22号和淮南市编委淮编[2012]35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淮南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统一招考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
此次公开招考人员11名(具体招考信息见附件)。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本市户籍;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4日9:00至2014年7月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公开招考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所填写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由审核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4年7月9日10: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在2014年7月9日16:0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 ,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2014年7月10日12: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对于少数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或核减的岗位,于2014年7月10日15:00在淮南市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发布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7月11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报名费退还本人。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
笔试资料:2014年淮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淮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基本业务素质,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常识、语文知识和写作、计算机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
上午 8:00- 9:30 《职业能力测试》
上午10:00-12:00 《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有效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笔试十个工作日后在淮南市人社局网、淮南人事人才网、淮南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成绩。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4年8月9日(星期六)到淮南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国庆中路92号)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考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规定,其中警戒护卫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核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