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2014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诸暨市生源(或诸暨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回国人员);
2、诸暨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以2014年7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不包括本市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3、通过国民教育序列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应聘;
4、镇(乡)、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对象为:参加诸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上述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留学人员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招聘岗位需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等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9日。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9日以后出生),招聘审计局投资审计分局办事员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3、符合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9类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诸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9:00-7月15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6日,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重新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9日9:00-7月17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在2014年7月30日-8月1日上网(www.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8月2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2014年8月中旬通过诸暨人才(人事)网(http://www.zjrcw.gov.cn)查询。
(六)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恶意注册报名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或暂提供驻外使领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面试
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八)体检、考察、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