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国土房管局招聘临时简章
为突击房地产办证、土地征收、地票生产、公租房管理、档案整理、村庄调查、信息化建设等阶段性工作任务。经县上同意,开县国土房管系统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临时工作人员,为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范围:招聘岗位、人数、待遇等详见一览表。具有开县户籍者优先。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同时具备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②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踏实,服务态度好;③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具体详见一览表。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发布《简章》,自愿报名,考试考核,择优选用。
(一)报名:①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7月4日(星期五)上班时间;②报名地点:开州大道金地大厦(开县国土房管局6楼613办公室)。联系电话:52299385;③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须提供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有专业和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以在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上下载http://www.kxgtfg.gov.cn)。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组织面试。根据报名、面试等情况,若有需要可以组织笔试。
(三)考核: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四)聘用:经公示后,择优聘用。
四、待遇与管理
(一)由聘用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签订《临时人员聘用合同》,经备案后,上岗试用2个月。
(二)聘期及待遇见一览表。
(三)聘用合同期满,聘用的临时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自动解除。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本简章由开县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