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4年招聘214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以上(二)、(三)、(四)、(五)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
阿、若、红、壤四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于2014年7月21日—7月25日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由阿、若、红、壤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登记后,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加分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其余加分,由应聘人员在2014年7月21日—7月26日将加分证明材料及准考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七、优先聘用
除已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外,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成绩,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体检和考核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标准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837-282577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最低服务年限
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须在州内工作满6年方可交流;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须在招聘县工作满6年方可交流。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57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448624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822488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232680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723833
马尔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113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3782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292346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662011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教育局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