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沧州市青县教育系统招聘13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县直中小学、幼儿园和职教中心招聘教师25名,乡镇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11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数量、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4年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共招聘工作人员13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4年青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2014年青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县人力资源网站查询报考信息。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各岗位招聘教师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职教中心招聘岗位中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畜牧、会计、电子电工、平面设计、汽修、心理学六个岗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允许参加本次招聘,录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
8、年龄要求1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上,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下;
9、青县幼儿师范学校2001年、2002年的毕业生(入学前系农村代课教师的)和青县职业教育中心2001年幼师班毕业生,由教育局出具报考证明,报考时不受年龄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的25名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乡镇小学幼儿园招聘的110名教师列编制外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在青县人力资源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00至2014年7月10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23房间(青县城乡服务中心二中心)
联系人: 吴宝明
电话:0317—4022030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县直中小学、实验幼儿园、职教中心的考生可兼报乡镇小学幼儿园相同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证明。《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至2014年7月15日下午5:3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23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6、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低于1:2的,要求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招聘录用办法
1、为体现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原则,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相同学科相同试卷的办法。
2、笔试,即报考县直中小学、实验幼儿园、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幼儿园的考生同时进行笔试。其中,报考县直中小学(实验幼儿园)幼儿、语文、英语岗位的考生,报考职教中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与报考乡镇小学幼儿园相同学科的考生采用同一试卷考试。
3、面试,即根据报考岗位先进行县直中小学、实验幼儿园和职教中心考生面试(说课),待县直中小学、实验幼儿园和职教中心面试(说课)完成后,再进行乡镇小学幼儿园考生面试(说课)。其中,乡镇小学幼儿园面试时,报考县直中小学(实验幼儿园)幼儿、语文、英语岗位和报考职教中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未被录用的考生,根据个人志愿可与乡镇小学相同学科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统一排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乡镇小学招聘岗位面试(说课)人选。
4、县直中小学和乡镇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选择,考生被确定为某岗位拟录用人选后,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学校,综合成绩高者优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