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2014年招聘156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156名(含在编优秀骨干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需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或升入大学前户籍在日照市;报考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其中,在编骨干教师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须获得本专业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教学新秀称号。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中专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非学前教育专业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5.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不受专业限制;报考其它学段、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同。
6.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录用后需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8.在日照市东港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②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6名。其中高中36名(含在编骨干教师6名)、机电工程学校8名、初中学校35名、小学65名、幼儿园1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8∶30-7月13日17∶00。
查询和缴费时间:2014年7月8日8∶30-7月14日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17日8∶30—7月18日8∶00
报名网址:module.jyj (东港区教育局网站)。
咨询电话:18863360701、0633-3226766。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证件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JPG格式,不超过20KB,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覆盖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15日12时前及时与东港区教育局联系(电话:3226766)。
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7日8∶30—7月18日8∶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东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7月1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及以上专业知识(占7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30%);报考职业学校专业学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占30%);报考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占70%),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30%)。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少于3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