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重庆市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
2016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实施2016年下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和部分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有17个机关,共遴选95人。具体职位见《2016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1.市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部分职位面向区县(自治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选调生遴选,不受逐级遴选的限制,具体职位详见《遴选职位表》。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3.区级机关遴选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和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在本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试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8月18日。其中,遴选职位规定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18日(不含8月18日)以后出生的,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年龄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遴选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仅在面试(体能测评)前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职位表》(附件1),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9:00至8月22日24: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填报职位后,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2016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表的格式不得改动。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对遴选政策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遴选机关或市公务员局。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23日24: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8月25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笔试费用。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6年9月20日9:00至9月24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6年9月25日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