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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六安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45人公告

2016-09-02 08:13:36公务员243 收藏
  六安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6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安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6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2、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不含聘用制干部、非干部身份聘用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并履行登记手续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六安市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入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基层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可放宽至3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uan.gov.cn/)、六安先锋网(http://www.laxf.gov.cn/)、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a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日9:00至9月8日16:00。报名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须填写《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到遴选单位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③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④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⑤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各遴选单位负责按照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


  4、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须在9月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修改后的报名表报遴选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9月9日16:00后,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5、遴选单位应在9月9日16:00前完成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改报的资格再审工作。


  6、报名初审截止后,各职位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各遴选单位须于9月9日18:00前向市遴选办报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市遴选办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笔试


  (1)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本次遴选继续对近五年(2011年以来)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年度考核表彰不作为加分项目)。对近五年荣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2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获奖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加分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3)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机关遴选。


  (四)体检和量化计分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由市遴选办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前,遴选单位要对考察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考察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遴选单位提出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遴选单位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市遴选办电话:3379495


  附件:


  1、 《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 《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3、 《六安市2016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汇总表》


  中 共 六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