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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23年11月·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书记员】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2024-03-24 22:01:25历年真题274 收藏
【2023年11月·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书记员】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B、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
【2023年11月·四川省屏山县检察院书记员】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B、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ABD
【解析】A项,《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甲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不论其持股比例为多少,必须征得乙、丙的同意。B项,《公司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主体是股东会而非个别股东,甲无权直接修改公司章程,而应当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为甲持股达到69%,其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但无权直接修改公司章程。C项,《公司法》第7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甲可以自由决定将股权分别转让给乙、丙。D项,股东转让股权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转让给其他股东,二是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某个股东,则其他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在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3款的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需要注意的是,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在同等条件下”。要注意对于同等条件的理解,如果甲要转让其“全部”股份,乙、丙不能对甲所转让的“一部分”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故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