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河南省鄢陵县法院书记员】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2023年4月·河南省鄢陵县法院书记员】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
【2023年4月·河南省鄢陵县法院书记员】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答案】ACD
【解析】《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9名股东,丁退席后实际只有4人出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的这一条件。故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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