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河北省吴桥县法院书记员】某上市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哪些属于无效的?( )
【2023年8月·河北省吴桥县法院书记员】某上市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哪些属于无效的?( )A、股东会作出向某普通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对外投资达到公司净资产的60%C、董事会作出向股东王某提供担保的决议D、股东大会召开前,由于董事会人员
【2023年8月·河北省吴桥县法院书记员】某上市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哪些属于无效的?( )
A、股东会作出向某普通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
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对外投资达到公司净资产的60%
C、董事会作出向股东王某提供担保的决议
D、股东大会召开前,由于董事会人员的疏忽,未通知股东张某,股东大会作出增加生产项目的决议
【答案】AC
【解析】A项,《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上市公司的股东会作出的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无效。B项,《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据此,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但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可撤销决议。C项,《公司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司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因而无效。D项,《公司法》第102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本题中,召开股东大会前未通知股东张某,召集程序违反法律,决议是可撤销决议。故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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