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书记员】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23年12月·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书记员】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答案】BD【解析】辩论原则
【2023年12月·山东省汶上县检察院书记员】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答案】BD
【解析】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AD两项,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其在民事诉讼中适用于审判程序中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不适用于只有申请人而无被告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BC两项,辩论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行使。辩论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这是书面辩论的形式,是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而证人不是当事人,证人出庭陈述证言不是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故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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