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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23年11月·广东省陆丰市检察院书记员】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将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

2024-03-24 21:17:04历年真题257 收藏
【2023年11月·广东省陆丰市检察院书记员】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将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A、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的期间内,无效B、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目的期间内,无效C、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D、自破产程序
【2023年11月·广东省陆丰市检察院书记员】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将产生哪种法律后果?(     )
A、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的期间内,无效
B、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目的期间内,无效
C、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D、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答案】D
【解析】AB两项,《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因此,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为可撤销行为,而非无效行为。CD两项,《企业破产法》第123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①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②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