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书记员】李某涉嫌抢夺罪,委托其作建筑工人的弟弟作为辩护人。其弟可以做下列哪项事情?( )
【2023年9月·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书记员】李某涉嫌抢夺罪,委托其作建筑工人的弟弟作为辩护人。其弟可以做下列哪项事情?(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B、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C、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
【2023年9月·四川省合江县检察院书记员】李某涉嫌抢夺罪,委托其作建筑工人的弟弟作为辩护人。其弟可以做下列哪项事情?( )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C、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取证
D、申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此条规定,调查取证的权利为律师辩护人专有,非律师辩护人不享有此权利。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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