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广西壮族柳江县检察院书记员】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3年4月·广西壮族柳江县检察院书记员】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
【2023年4月·广西壮族柳江县检察院书记员】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答案】C
【解析】ABC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在庭前调解中,张某承认对郭某的财产造成损害,属于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因此,张某的自认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D项,对于第一审民事案件,法院未经开庭审理,不得直接作出判决。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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