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司法协理员】应某将设备卖给李某,两人约定应某交付到北京。应某按照李某指定的地点将设备运送北京,交给了承运人张某。张某在运输途中,李某将该设备卖给朱某,签订了合同。结果,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泥石流毁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湖北省赤壁市·司法协理员】应某将设备卖给李某,两人约定应某交付到北京。应某按照李某指定的地点将设备运送北京,交给了承运人张某。张某在运输途中,李某将该设备卖给朱某,签订了合同。结果,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泥石流毁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某无权要求李某付款
B、李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C、张某无权
A、应某无权要求李某付款
B、李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C、张某无权
【湖北省赤壁市·司法协理员】应某将设备卖给李某,两人约定应某交付到北京。应某按照李某指定的地点将设备运送北京,交给了承运人张某。张某在运输途中,李某将该设备卖给朱某,签订了合同。结果,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泥石流毁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某无权要求李某付款
B、李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C、张某无权要求应某付款
D、应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答案】D
【解析】A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一项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第六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应某将设备交给承运人张某之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李某承担。应某可以要求李某付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应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此时李某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设备卖给朱某,两人之间也并无其他约定,此时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朱某承担。因此李某可以要求朱某付款。C项错误,张某在本题中属于承运人,不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且货物的毁损系不可抗力,张某无过错,有权要求支付运费。故选D。
A、应某无权要求李某付款
B、李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C、张某无权要求应某付款
D、应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
【答案】D
【解析】A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一项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第六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应某将设备交给承运人张某之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李某承担。应某可以要求李某付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应某无权要求朱某付款。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此时李某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设备卖给朱某,两人之间也并无其他约定,此时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朱某承担。因此李某可以要求朱某付款。C项错误,张某在本题中属于承运人,不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且货物的毁损系不可抗力,张某无过错,有权要求支付运费。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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