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米脂县·司法协理员】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牛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令其期限拆除建筑,退还所占耕地。牛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陕西省米脂县·司法协理员】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牛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令其期限拆除建筑,退还所占耕地。牛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牛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牛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该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牛某逾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牛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牛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该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牛某逾
【陕西省米脂县·司法协理员】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牛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令其期限拆除建筑,退还所占耕地。牛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牛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牛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该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牛某逾期不履行的,该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案中的复议机关既可以是A市土地管理局,又可以是某县人民政府。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根据该条,刘某可以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并没有规定对土地管理局作出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复议前置。因此,刘某有权再提起行政诉讼。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因此,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D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某县土地管理局不能自行强制执行。故选C。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牛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牛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该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牛某逾期不履行的,该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案中的复议机关既可以是A市土地管理局,又可以是某县人民政府。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根据该条,刘某可以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并没有规定对土地管理局作出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复议前置。因此,刘某有权再提起行政诉讼。C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因此,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D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某县土地管理局不能自行强制执行。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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