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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中芬乳品研究培训中心招聘工作方案

2015-04-05 12:52:29事业单位193 收藏
  2015年天津市中芬乳品研究培训中心招聘工作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5年4月3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 号)规定,为

   2015年天津市中芬乳品研究培训中心招聘工作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5年4月3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 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中芬乳品研究培训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河西区洞庭路南

  (三)招聘单位性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乳品、食品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乳品、食品技术咨询。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乳品研发人员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乳品新品种研发

  (二)招聘数量:1人

  三、招聘对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年4月3日至4月14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照片发送至邮箱:zfzp2014@163.com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共同审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

  (2)内容:动物科学理论知识及乳品行业相关知识。

  (3)科目:食品工艺与动物科学。

  (4)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60分。

  (6)发布的时间、方式: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本单位公示栏公布结果。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时间:另行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由主管单位、招聘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具有面试资格的考官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2)内容: 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发布的时间、方式:面试结束后3天之内在本单位公示栏公布结果。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28385588

  监督电话:022-28385088

  附件:1. 招聘计划表

  2.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