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天津市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5年4月3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提高农业新技术研究、试验验证及示范推广工作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充实和完善人员结构,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中农大棉花抗性遗传研究中心
2、天津市玉米良种场
3、天津市原种场
(二)招聘单位地址:
1、天津市中农大棉花抗性遗传研究中心: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310号
2、天津市玉米良种场:宁河县东棘坨镇东白闸口
3、天津市原种场:宁河县廉庄乡大于村北
(三)招聘单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单位均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责:
1、天津市中农大棉花抗性遗传研究中心主要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开展棉花等作物的抗性基因研究,遗传育种、品种鉴定,农业新技术研究、试验验证及示范推广工作。
2、天津市玉米良种场主要职责: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新品种,开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工作,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工作,提供种植业技术开发、培训及咨询服务。
3、天津市原种场主要职责:负责本市水稻、棉花、优质蔬菜等农作物的科研选育、繁育、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专技岗、工勤岗
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对象:符合相关职位要求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吃苦耐劳,并有志于从事农业基层工作。
4.外地报考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
五、招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5年4月3日至4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公告期内不得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
2015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专用邮箱myzxzhaopin2014@163.com。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后,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专技岗人员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工勤岗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1、考试
(1)笔试
以集中闭卷方式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5月7日至5月8日,报考人员可到北方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宣布面试成绩,并由各位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考核
应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结束后,由主考官向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宣布考核成绩,并由各位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一致,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考察
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履行考察程序。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及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 的,不递补人员履行公示有关程序。
(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