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溧水区中小学招聘新教师公告
2015年南京市溧水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溧水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包括幼儿园)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 201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籍生源免费师范生)及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 南京籍往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3.音乐、体育、心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专业)学科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5年南京籍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招聘总数:68人。
招聘学科:
1.高中5人:省凓中语文3人、心理1人;二高中美术1人。
2.初中3人:语文1人、音乐1人、体育1人。
3.小学48人:语文19人、数学3人、英语5人、音乐4人、体育7人、美术4人、科学2人、计算机4人。
4.特殊教育学校2人:特教2人。
5.幼儿园10人:学前教育10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已参加南京市四城区和其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教师报名并缴费的考生,有意应聘南京市溧水区新教师的,也需要到我区进行登记报名。
2.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8日~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西大门外)一楼区教育局窗口。
4.报名手续:
(1)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名;往届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报名。
(2)考生需提交报名表(本人预先下载并填写好)、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用U盘缴纳电子照片1张(120×160像素,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办理登记手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第2条且毕业证书未注明系师范类的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的相关证明。
(3)缴纳笔试费9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缴纳面试费100元。已在南京市其他区报名的考生,符合我区相同职位报考条件者,须凭已报名的缴费凭证在我区办理登记手续,不另行缴费。需委托他人报考的考生,除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书面委托书。
(4)报名者通过资格审定后,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1月19-21日期间,凭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或姓名)登录南京市招生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打印(使用A4复印纸)。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
①笔试开考比例: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学科需求数。
②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5年1月31日上午,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④成绩查询:请于2015年3月中旬登录溧水教育网查阅笔试成绩。本次笔试成绩只在2015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
①面试人选:凡在我区参加2015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考报名者(含在南京市其他区报考同时在我区登记者),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计划,研究确定各学科笔试合格线。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学科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溧水教育网上公布。
②面试形式和所占比例:面试采取问题答辩、说课或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问题答辩、说课、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中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说课或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于2015年4月上旬在溧水教育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已就业的体检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溧水教育网(http://www.lsjyw.net/)、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sls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