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招聘专业岗位公告
2014年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招聘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20日讯为了补充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咨询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律咨询岗位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范围
广西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等任何不良记录。
(三)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6年11月30日—1984年12月1日出生);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四、招聘具体方案步骤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携带有关个人资料(学历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后,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交验材料。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玉林市勤政路市政府办公大楼后侧,交警支队办公大楼三楼)。
4、报名资格审查:由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招聘工勤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准考证发放
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招聘专业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招聘专业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8:30-10:3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资料:2014年玉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思维能力和专业能力。
面试资料:2014年玉林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开考比例应不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开考。
4、笔试、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及考试有关事项在《准考证》中载明。
5、考试、面试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公告地点分别在招考单位及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1:1比例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有关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入编手续。
五、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1、性质:聘用人员为广西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
2、待遇:按玉林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775-2582906(交警支队政工科)
监督电话:0775-2582216(市公安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