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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台江县机关工勤人员招聘方案

2014-12-15 19:27:23事业单位232 收藏
  台江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保障机关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

  台江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保障机关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3]18)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表)。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黔东南户籍(截止2014年12月11日前取得)或生源的中专(含中技、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2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1979年12月19以后出生)及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报考01、02岗位的人员,双眼裸视力须在4.8及以上或矫正视力5.0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5.黔东南在职的财政供养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况的。

  二、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唯一官方网站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招聘相关信息。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地点:台江县就业局门口。

  3.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一律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要求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01、02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视力测试和纵跳摸高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报名。

  纵跳摸高测试的标准和方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进试。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2张和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考生不能对下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和内容作任何更改,如有更改的,一律不予接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01、0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以缴费为准)须达到1:5及以上,才能开考,否则对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整或取消;03、04、05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以缴费为准)须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否则对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核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资格初、复审章。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的考务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笔试、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01、02岗位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03、04、05岗位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体能测试

  01、02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体能测试考生。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10〕445号)和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实行。

  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须本人(禁托人代领)持第二代《居民身份》(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

  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2月25-26日

  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在体能测试期间,一律不允许考生的亲属和朋友进入测试场地,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时立即向在场的体能测试仲裁组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内容:

  男子:①10米×4往返跑;②1000米跑;③引体向上(25周岁及以下)或俯卧撑(26周岁及以上);④立定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