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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台江县机关工勤人员招聘方案

2014-12-15 19:27:23事业单位232 收藏
  台江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保障机关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

  女子: ①10米×4往返跑;②800米跑; ③1分钟仰卧起坐; ④立定跳远。

  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试时间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上通知,考生须随时关注。

  (三)笔试

  参加01、02岗位体能测试的考生,在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遇入闱笔试末位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同时参加笔试。如计划招聘人数因体能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可参加笔试。

  报考03、04和05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参加笔试。

  所有岗位的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元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台江县,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上通知,考生须随时关注。

  (四)面试

  报考01、02岗位的考生,经体能测试、笔试后,根据同岗位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折算后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入闱面试的末名考生出现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折算后总分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03、04和05岗位的考生,根据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出现入闱面试末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所有报考岗位的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栏上通知,考生须随时关注。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01和02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30%;

  报考03、04和05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01、02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体能测试(01、02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01、02岗位的考生,如入闱体检末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报考03、04和05岗位的考生,如入闱体检末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组织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本次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按黔人发〔2005〕4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书面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考生的复查结果。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体检医院商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检申请不再受理。

  体检时间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政审)资格。

  六、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但必须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共同完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议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的;

  5.自接到考察(政审)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县事业单位招考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不能聘用的。

  七、聘用

  经体能测试(01、02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