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13〕141号)、《关于下达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4〕494号)精神,结合伊犁州直实际,采取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2014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7名。其中:州本级事业单位20名、乡镇卫生院443名、乡镇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64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职位详见《2014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条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A类岗位中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学影像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年龄阶段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4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伊犁州直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高级以上职称)、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4、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类型
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伊犁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
招聘岗位类型:卫生系统医生岗位为A类、卫生系统护理(助产)岗位为B类、伊宁卫校医学教师岗位C类、大中专院校其它教师岗位为D类、其他岗位为E类。
报考A类、B、C类岗位的专业请查阅参考《2014年伊犁州县市、乡镇卫生院招聘需求专业参考目录》,报考D类、E类岗位的专业查阅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缴费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19︰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19点30分。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5、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资格审查期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考场设在伊宁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两门课程):
(1)A、B、C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医学基础知识(维吾尔医学、哈萨克医学、蒙医学)。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D、E类岗位笔试科目为: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哈萨克文字、维吾尔文字、蒙古文字统一命制。
4、答题要求。报考A、B、C卫生类专业的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其中维吾尔医学类专业,使用维吾尔文字试卷答题;哈萨克医学类使用哈萨克文字试卷答题;蒙医学类使用蒙古文字试卷答题),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试卷文种答题。蒙古文字试卷仅限于报考蒙医学类专业的考生使用。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3)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考生笔试使用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蒙古文字答题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4)在伊犁州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在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