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黑山镇招聘护林防火人员简章
2014年重庆黑山镇招聘护林防火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9日讯根据黑山镇工作需要,为加强辖区内森林防火及应急处突能力,经黑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外统一招聘护林防火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1.退伍军人;
2.具有万盛经开区户籍;
3.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5.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6.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7.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职数及条件
森林防火人员2名,限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对应本简章公布日期),高中以上文凭,身高不低于1.75m,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能履行对应工作职责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被招聘人员属具有与镇武装部存在一定劳动关系的合同工。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于2014年12月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镇武装部报名。
(二)镇武装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面试成绩前两位者,进入体检。
1.面试
时间:2014年12月9日
内容:拟招聘岗位相关知识
地点:黑山镇政府小会议室
2.体检:由镇武装部组织体检人员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延递补体检;再次递补体检确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三)对体检合格的,镇武装部对初步录取人员进行复查、政审后,报镇审定拟录取人员。
(四)镇武装部将拟录取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及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示期为5天。
五、录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拟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通过镇武装部及相关部门共同考核并报经镇党政办公会决定后与镇武装部正式签订《黑山镇雇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经录用,经济待遇与本镇现有临聘人员一致。
五、其他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镇武装部,涉及招聘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事项以补充通知确定。
报名地点:黑山镇武装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泽 电话:48269741
黑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