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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岗位公告

2014-11-22 17:08:12事业单位149 收藏
  2014年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2日讯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

   2014年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2日讯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玉林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委办《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干1名、专任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广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育工作者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专业岗位条件:

  1.招生专干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

  2.专任教师

  (1)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专业。

  (3)具有中学高级或高级讲师级以上职称。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与报名手续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行政办公室(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东)。联系电话:0775-3894851。

  4.报名手续:

  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4张。

  5.领取《准考证》。

  2014年11月29日考生到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行政办公室领取。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

  格审查小组(2人以上)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审核复核的途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复查意见并告知报考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玉林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资料:2014年玉林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岗位考生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思维能力和专业能力。

  面试资料:2014年玉林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不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开考。

  4.考试时间

  ⑴笔试:2014年11月30日上午8:30-10:30

  ⑵面试:2014年11月30日下午3:00开始。

  5.笔试、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及考试有关事项在《准考证》中载明。

  6.考试、面试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公告地点分别在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计划招聘的岗位和人数,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的体检标准进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1:1比例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有关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