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简章
2014年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0日讯为满足十四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组织实施兵团第十四师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工作。全师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16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0日至1996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规定的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2012年以来十四师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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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23日
(三)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18:00
(五)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29日
(六)面试时间:2015年1月3日
(七)体检时间:2015年1月5日
(八)考察时间:2015年1月10日-1月25日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二○一四年兵团第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委派会计,具体工作单位及工作地点服从单位安排。
报考人员在2014年11月20日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第十四师政务网(www.btdsss.gov.cn)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0903-2566011。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
(二)报名
报名地点在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与传真报名两种方式。
和田地区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〇一四年第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工作日到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报名。和田地区以外考生可传真报名,传真材料同上。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缴费
按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和田地区范围内考生报名时收取,外地传真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第十四师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23日到第十四师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其他事宜
此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基础知识》,为汉语试卷。
考生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4日
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设于和田市,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四师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闱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