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5年度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公安现役部队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公安现役部队
2015年度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公安现役部队,具有人民警察和武警部队的双重属性,主要担负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安全,维护海南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职责。总队所属部队分布在海南岛1730公里逶迤曲折的海岸线上,在各级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边海防辖区和口岸治安稳定、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取得了辉煌成绩,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构筑祖国南疆安全屏障做出了突出贡献。
热忱欢迎有吃苦耐劳精神、乐于扎根边远艰苦地区、甘于为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奉献青春的大学生,报名参加我总队应聘!志意到我总队工作的大学生要充分做好献身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在执勤执法环境相对恶劣的情况下完成好急难险重任务的思想准备,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必须安心边防基层工作。接收到我总队工作的大学生一律安排到海南各沿海市(县)基层一线边防部队工作。
报名的大学生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以下内容!如年龄、专业、学习成绩及其他各方面条件不符合要求,但仍投寄简历、或弄虚作假参加我总队组织的考试考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一、接收专业及数量
二、接收范围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毕业)。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兼顾其他普通高校及公安专科学校毕业生。
下列不属接收范围:
1、报批范围外的专业和三本生;
2、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4、普通高等院校接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5、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1门次(补考超过1次)或补考累积3门次(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非因学习需要有国(境)外居住经历或拥有国(境)外户口的;
9、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条件
1、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专科仅限为公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3、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
4、年龄条件:公安专科不超过22周岁(即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五年学制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5厘米以上,单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6以上。
6、优先考虑家境贫寒、个人素质高、成长进步愿望比较强烈的农村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四、接收程序
1、报名。截止2014年11月10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招生信息网(http://hnbf.net/),在报名时限内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制作并打印个人自荐材料,随材料附本人5张红底1寸照片(背面标记名字和学校),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新生录取名册、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自荐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至我总队,也可由毕业生个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总队。
2、资格审查(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考生名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3、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月上旬):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考点设在海南省海口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4、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与知识能力考试同时):组织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所有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心理测查使用公安部统一配发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8分30秒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7米以上达标)和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达标)。
考试期间,考生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
5、政审: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6、签订就业协议书: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7、审档:提取学生档案,接收公安部政治部审查。
8、入警集训:审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组织的不少于5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总队统一办理转现役手续。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海南省边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公安现役部队,具有人民警察和武警部队的双重属性,主要担负保卫国家领土主权安全,维护海南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职责。总队所属部队分布在海南岛1730公里逶迤曲折的海岸线上,在各级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边海防辖区和口岸治安稳定、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取得了辉煌成绩,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构筑祖国南疆安全屏障做出了突出贡献。
热忱欢迎有吃苦耐劳精神、乐于扎根边远艰苦地区、甘于为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奉献青春的大学生,报名参加我总队应聘!志意到我总队工作的大学生要充分做好献身公安边防部队建设、在执勤执法环境相对恶劣的情况下完成好急难险重任务的思想准备,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必须安心边防基层工作。接收到我总队工作的大学生一律安排到海南各沿海市(县)基层一线边防部队工作。
报名的大学生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以下内容!如年龄、专业、学习成绩及其他各方面条件不符合要求,但仍投寄简历、或弄虚作假参加我总队组织的考试考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一、接收专业及数量
2015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3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二、接收范围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毕业)。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兼顾其他普通高校及公安专科学校毕业生。
下列不属接收范围:
1、报批范围外的专业和三本生;
2、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4、普通高等院校接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5、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1门次(补考超过1次)或补考累积3门次(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非因学习需要有国(境)外居住经历或拥有国(境)外户口的;
9、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条件
1、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2、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专科仅限为公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3、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应为优秀。
4、年龄条件:公安专科不超过22周岁(即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五年学制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5、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身高165厘米以上,单眼裸眼远视力均在4.6以上。
6、优先考虑家境贫寒、个人素质高、成长进步愿望比较强烈的农村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四、接收程序
1、报名。截止2014年11月10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招生信息网(http://hnbf.net/),在报名时限内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制作并打印个人自荐材料,随材料附本人5张红底1寸照片(背面标记名字和学校),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新生录取名册、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自荐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至我总队,也可由毕业生个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总队。
2、资格审查(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考生名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3、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月上旬):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考点设在海南省海口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4、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与知识能力考试同时):组织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所有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心理测查使用公安部统一配发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8分30秒以内达标)、立定跳远(1.7米以上达标)和俯卧撑(每分钟20个以上达标)。
考试期间,考生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
5、政审: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6、签订就业协议书: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7、审档:提取学生档案,接收公安部政治部审查。
8、入警集训:审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组织的不少于5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总队统一办理转现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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