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阳泉市郊区事业单位招聘72人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与职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并有报到证)及相关专业,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郊区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29日至1996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户籍不限。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8、相关工作经历、在职、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10月2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通过阳泉市人事考试网(www.kszx.yq.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kszx.yq.gov.cn/(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18: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29日起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4?1(3?1进入面试)。若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4?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4?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4?1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考试。招聘的医学类紧缺专业人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3?1(2?1进入面试)。对于医学类个别特殊专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人数确实偏少的,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也可以按照最低限额即2?1参加考试(1?1进入面试)。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于2014年11月5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报考费用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4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22: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4年11月11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须提供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入围人员应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取得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
2、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
教师类:《学科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公共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
医学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
护理类:笔试成绩=《护理基础知识》成绩
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下午: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类)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专业性质,面试的具体方案和时间另行确定。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聘用办法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职位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还要通过查阅被考察人员人事档案对其进行进一步资格复核。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