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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肥东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10-28 19:23:17事业单位82 收藏
  2014年合肥肥东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8日讯肥东县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4年合肥肥东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8日讯肥东县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肥东县卫生事业单位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肥东县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2014年(含)前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县已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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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肥东县卫生局网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正确填写《肥东县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报名24小时后至11月1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11月13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 9622,改报时间为11月14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11月20日至11月21日直接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主要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科目具体安排

  11月22日上午 8:00­-9:30 《医学基础知识》

  10:00-12:00 《专业科目》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医学专业类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报考庐州卫生科技学校临床医学教师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专业科目》成绩仍然出现同分情况,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均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笔试合成成绩达不到5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若仍然出现同分情况,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均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

  (六)考察、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